(田亚华,教授、主任医师、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现任《中国医学理论与实践杂志》副总编、深圳鹏程医院院长)
从不同角度看,人的性别可分为10余种,如体态性别、外生殖器性别、性腺性别、性激素性别、垂体及下丘脑性别、染色体性别、基因性别等。性别鉴定一般要从整体行为水平、器官水平、细胞及分子水平三个层次上进行综合判断。正常人的这些性别是一致的。
一、什么叫易性癖易性癖又称性别转换症,属于性心理障碍,更确切地说属于性身份认同障碍,易性癖从幼年即懂事起就有性身份认同障碍。患者通常在3岁时萌发,青春期心理逆变,持续地感受到自身生物学性别与心理性别之间的矛盾或不协调,强烈地要求改变自身的性解剖结构,为此要求作变性手术以达到信念,在变性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常因内心冲突而极度痛苦,甚至导致自残、自戕。
著名整形外科专家何清濂教授认为易性癖应称为易性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表达该疾病的特征,易性病不是主观所为,而应该是生物学因素所致;癖则是指后天养成的一种习惯。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易性癖是一种堕落的恶习,是反自然的亵渎行为,有的患者还被视作"流氓",甚至受到行政、司法的惩处,这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众多的病例资料表明,易性病是与生俱来的,并非积久成习,像这样把常人畏之如虎、避之不及而又遍体鳞伤的手术当成幸福、当成幸运,这也不可能是癖。目前人们对这种疾病尚缺乏足够了解,尽管听起来离奇、可怕,但它毕竟属于疾病的范畴,因此命名为易性病较妥。易性病现象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男女皆可发病,可见于不同的民族和职业,发病者的生活经历、文化背景和社会条件也不尽相同。其发病率各家报道不一,在英格兰男性约为1:35000,女性约为1:105000;在瑞典和北爱尔兰与英格兰相似;在美国,男性约为1:100000,女性约为1:400000;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男性约为1:24000,女性约为1:150000;在荷兰,男性约为1:45000,女性约为1:200000;在新加坡,男性约为35.2:100000,女性约为12:100000;我国的发病率不祥。(摘自《现代整形外科学》)
人们对易性癖现象的注意和观察古已有之,但对易性病进行深入了解并取得重要进展则只是近40年的事。考德威尔(D.Cauldwell,1949)首先提出易性癖的名称,而后何欧尼格(J.Hoenig,1964)概括出易性癖的4个特征:①深信自己内在是异性;②声称自己是异性,但身躯发育并非异性;③要求医学改变躯体成为自己所认定的性别;④希望周围人按其体验的性别接受自己。
二、易性癖的病因易性癖发病的原因十分复杂,至今仍停留在观察和研究阶段,多数专家认为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
1.遗传因素一般认为遗传因素可能与易性病发生有关,但尚无充分资料能加以证明。
2.内分泌因素有学者报告血浆中睾酮水平在易性病中男性患者偏低,女性患者偏高。亦有人认为男女易性癖患者血浆中睾酮均无明显变化。也有文献报导术前术后血浆睾酮水平有改变,但症状并没有随睾丸和卵巢的被切除而消失,可见根源不在于此,性激素水平的差异并非易性癖发生的原因。
3.外生殖器大小与形态由于外生殖器与性身份有着密切关系,有人估计外生殖器的大小及形态与易性病的发生有关。
4.环境和心理因素人们习惯上认为,产生易性病的原因是父母对幼小儿女按异性打扮或抚养,或患者在异性人群中成长。女性易性病患者可因为对男性刚强性格和独立生活能力的崇拜而产生对男性性别的向往,这在病例中也确实有所发现。然而,不少演员一生扮演女角,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对自身男性性别的认同;有些两性畸形患者,虽从小被切除睾丸、阴茎,并按女孩打扮抚养,似乎已成为"真正"女性,但在青春期并未出现女性特征,而在了解自己的身世后,最终仍要求恢复男性。
5.性别中枢功能异常有学者认为,决定性别的中枢在下丘脑。至青春期,下丘脑会使人体向既定的性别发育成熟。由于下丘脑的功能受制于染色体上的性基因,性基因的启动,才是表现性别的真正原因,而性基因的选择,在卵子受精的瞬间已决定。易性病的产生并不仅仅是由于心理变异,它还应该有生物学因素的作用,深入的研究有可能为此找到证据。
三、我国变性手术开展情况我国对易性癖的研究和记载不多。世俗的偏见,使患者遭受讥笑和唾弃,不被社会理解和接受,因此患者常难以启齿而投医无门,并严重阻碍了对易性癖的深入研究。1984年5月,北京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夏兆骥教授与王大梅教授为1例广东男子施行了我国首例男性转女性的变性手术。1990年7月,上海何清濂教授为1例先后自行切除睾丸和阴茎,排尿已十分困难的患者,进行了我国首例公开报道的男性转女性的变性手术。1991年10月,何清濂又完成了我国首例女变男的变性手术。1992年,夏兆骥教授完成了全球首例男女内生殖器互换手术,英国bbc广播公司对此进行了连续三天的跟踪直播,国内《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亦对此进行了报导。此后大量易性癖患者闻讯而前去求治。夏兆骥教授己接待全国各地(包括台湾、港澳地区)写信和前来门诊,提出要求作变性手术者达2000余人。求助者涉及社会各阶层各行业,包括研究生、大学生、教师、医生、护士、工人、农民、战土、演员等;年龄最大者55岁,最小者16岁,其广泛性和严重性出乎意料。国外资料估计,易性病的发病率为l/14万一1/10万,国内目前尚无流调资料可考。
三、实施变性手术的前提条件目前对该手术的施行,各家遵循的标准和要求都不尽相同,但根据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施行性别再确认手术的条件大致包括下列10个方面:1.患者以书面形式要求接受变性手术的同意声明;2.精神病专家证明其精神状态正常,同时易性癖的诊断正确无误;3.术前曾系统接受心理、精神治疗无效者;4.年龄必须大于18岁,对手术的要求至少持续5年以上,且无反复过程;5.无过于显著的男性或女性化行为体征;6.患者和术者对手术有统一的意见;7.患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司法备案,同时出具无犯罪记录并同意术后更改患者性别的书面证明;8.父母或监护人无反对意见,并有书面同意声明;9.患者对术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十分清楚,并有心理准备;10.无任何外科手术禁忌症,同意术后随访。
四、现代男-女易性癖病外科治疗的基本要求、方法及步骤随着现代整形外科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手术效果的要求不断提高,以形态学和解剖学研究为基础,结合临床专家认为现代男-女易性整形术的基本要求应该是: 1.再造的女性外阴形态生动、逼真: 2.术后阴道具有足够的深度和宽度;3.阴蒂、阴道具有灵敏的性感觉功能;4.乳房形态自然,和谐对称;5.喉结、胡须消失,颅面部轮廓形态女性化;6.术后疤痕细小而隐蔽;7.无术后并发症;8.术后患者生理和心理完全统一,并成功地以女性身份生活、工作和学习。
男--女易性整形术手术方法主要包括:阴茎和睾丸切除、尿道移位、人工阴道成形及诸如乳房增大成形和鼻整形、颏整形、颧颊部等面部骨骼女性化的手术、甲状软骨缩小成形、声调调整、电解或手术除毛等附加手术和疗法。当然,对每一个患者来说并不是上述所有手术均需施行,通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几项。
手术步骤:
1、阴茎和睾丸切除、尿道移位、人工阴道及外阴成形术:
(1)全麻或硬膜外麻醉下进行手术连续硬膜外麻醉或全身麻醉;(2)手术野的广泛消毒和铺单;(3)金属导尿管的导尿及留置支持;(4)第二助手手指的肛门插入及支持引导;(5)阴道腔隙之充分再造及纱布填塞止血;(6)阴茎、睾丸、附睾及部分精索的切除;(7)带血管、神经蒂的阴蒂再造;(8)大阴唇、小阴唇再造;(9)尿道外口的转移与再造;(10)皮片或阴股沟皮瓣或乙状结肠之植入或转移代阴道上皮;(11)阴道碘仿纱布之堵塞及包扎;(12)硅胶导尿管的留置导尿。
2、隆乳,硅胶假体植入术:男-女易性癖者,乳腺组织量少,胸廓宽大,故一般选用较大容量的乳房假体。切口设计于腋前皱襞,以使术后疤痕隐蔽。假体植入胸大肌下。手术步骤与女性隆乳术有明显不同。
3、面部轮廓女性化的手术:全颜面的整体设计后,再分步施行:额部整形、鼻整形、颏整形、颧颊部等面部骨骼和软组织的女性化的手术。
4、甲状软骨缩小成形术:在颌底颈部皮肤横纹处设计切口,皮下分离,充分暴露甲状软骨后显露两侧甲状软骨翼板在颈前正中的最突出部分(即喉结),并切除之,分层缝合切口。
五、其他问题1.法律问题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做变性手术的合法性做出界定,医生们是根据易性癖患者的要求和所具备的条件等因素来确定是否给他(她)们做手术。虽然法律界、社会学界对此还有不同意见,但因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来明确它是可行还是不可行,所以医生们只能本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手术的方法来解除易性癖患者的痛苦。易性癖是一种由复杂原因引起的疾患,用手术满足患者改变性别的欲求虽然具有"迁就"当事人的倾向,也是其家属以克减自身权利以不得已而为之的方式来满足患者的欲求,因为首先必须默认一个前提:基于人权理念,易性癖患者请求实施变性手术是其个人的自由,社会也应当允许运用医疗技术帮助易性癖患者摆脱心理上的痛苦。因此在严格控制下为易性癖患者实施变性手术,从宏观上说将有利于社会稳定,况且变性手术对易性癖有确切的疗效,手术的成功对患者而言是人道的,对社会而言也应是有益的。
2.婚姻问题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的首要条件,就是婚姻的主体必须是异性的男女,同性的人是不能结婚的。这就是说,易性癖患者不管他(她)的心理性别生多大的异性变化,长相多么像异性,但他(她)也不能和与自己生理性别一样的人结婚,已婚的易性癖患者在施行变性手术前要离婚,因为法律不允许也不会保护这样属于同性的婚姻。其他方面与易性癖患者有关的还有很多问题会随之而来,像档案履历问题等。总之,从法律角度来讲,我们应该尊重易性癖患者权利,任何歧视、排斥他(她)们的行为都是不对的。尊重和关心他(她)们也是一种人权及人性的体现。
3.生育问题从医学技术层面来说,目前变性手术所改变的还只是人的物理外壳,变性手术的男女严格地说都未从生理上、解剖学上和功能上完全实现女性化或男性化。男变女或女变男都没有生殖能力,这是变性手术将来要解决的一个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做器官移植,把受精卵和胚胎放入男人腹腔内,怀孕到一定时期,完全摹拟母体内环境,定量吃药形成雌激素环境。这样男人也可以怀孕,到孕期将满时对其施行剖腹产。
六、易性癖的诊断易性癖的诊断主要根据临床表现。各个国家或地区的诊断要求不尽相同,但基本上均参照美国精神病协会1980年出版的第3版《精神疾患诊断和统计手册》的诊断标准。包括以下五项:1、 对自己的解剖学性别有一个不舒服和不适当的感觉; 2、 希望去除自己的生殖器并按异性成员生活;3、 这种心理异常至少已持续两年;4、 没有生理上的两性畸形或基因异常;5、不是由其它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所致.但是,在确立易性癖诊断之前,还必须考虑到有其它一些类似疾患或病症存在的可能。
七、易性癖与异装癖、同性恋三者之间的鉴别: 异装癖者对自己的生物学性别持肯定态度,并无变性要求,属性行为异常,多见于男性,性定向为异性,对性交有兴趣,着异性服饰带有性快感追求成分,甚而出现性兴奋或性感满足。偶有要求变性者,但在明白变性手术实质后,多远而避之不再求医。
同性恋者对自我性别认同,无变性要求,性定向指向同性,是对他人的感觉,以同性个体作为性爱对象。同性恋多以男性为多见,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圈,往往结成团伙活动在公园、公厕、公共浴池,以鸡奸为性爱方式,多数人扮演着主动、被动两种角色,性行为完全是渲泄性欲,固定的同性恋情侣很少。同性恋者并不愿着异装,即使是扮作异性姿态的一方,仍注重同性气质,更无变性的渴望。女性同性恋者大多是情感型,她们相爱甚深,有时不易与易性病相区别,还有待于深入研究与甄别。
精神分裂症患者,有的也有变性妄想,妄想自己成为异性成员,把易性手术视为一种有魔力的治疗方法。他们避免去正视自己的问题焦点,有的男性偏执地妄想变性后能生儿育女,有的妄想成为出名的歌唱家,有的为消除胡子而要求切除睾丸。他们并不存在性身份与其生物学性别相互矛盾的巨大心理冲突,亦无一贯性的病史。成天想人非非,对工作、学习无所适从,在得不到变性满足时,恼怒激动状态下会失去理智,动手打骂亲人,扬言杀人,呈现轻度精神分裂症妄想症的表现。这些在病史中应认真加以分析,从求治者的异样眼神中可以得到正确判断。
综上所述,易性癖患者对自我性别认同有障碍,认定自身为异性,渴望改变自身生理性别,而易装癖者以着异性服装为形式,仅为取得心理平衡,并无变性要求,属性行为异常。异装癖者偶然有要求变性的,但在明白变性手术实质后,多远而避之不再求医。同性恋者对自我性别认同,无变性要求,性定向指向同性,是对他人的感觉,以同性个体作为性爱对象。至于同人妖的区别,差别更大。易性病首先是一种疾病,变性手术是一种治病救人的手段,是一种被动的医学治疗方法,而人妖纯粹是追求商业目的,主动进行的变性手术,这在泰国一带非常流行。易性癖需与异装癖、同性恋及精神分裂症等相鉴别,它们的发病原因与行为表现上有共同之处,但实质上是不同的。是否要求变性,是易性癖与异装癖及同性恋的根本区别。
八、治疗:
易性癖的治疗到目前为止尚无完全统一的意见。上世纪九十年代关于易性癖的治疗"大多数专家认为,对于真正的易性癖者,外科手术是最好的治疗手段,药物或精神治疗没有持久的帮助。"一般来说,治疗方法主要有:心理治疗、药物治疗和外科治疗。
1、心理治疗:心理治疗的目的是通过心理调节,精神干涉和行为修饰等手段使易性癖者的心理性别适应于其解剖学性别。常用的方法有脱敏法、反射法和行为约束法等。
2、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主要是指性激素治疗。一般认为:男性患者应用雌性激素是有帮助的,它可产生一个暂时性的化学性阉割作用并有镇静效果。女性患者应用雄激素,可使体毛增多、喉结突出、肌肉发达、嗓音变粗等,总之可使其在第二性征上接近男性。
3、外科治疗:外科治疗目的在于通过外科手术使易性癖者的身体符合其心理状况。



